最近我在看一部HBO的美剧,叫《约翰·亚当斯》,讲美国第二个总统的故事。在整部戏里,亚当斯在久别重逢后扑进阿比盖尔怀里的情景最让我动容。亚当斯欲言又止,阿比盖尔说,你以为你说出你在这边的不顺心如意,我就会看轻你吗?在另一部历史剧《走向共和》里,袁世凯也有这么一个情节:戊戌政变后,他差点被慈禧杀头,被荣禄救了下来,恰好手下在这时替他找回在他落难时照顾过他的英子,一见面,袁世凯就倒在这个曾经的青楼女子怀里,大哭道,他们要杀我啊!
我试过在自己的朋友圈做过调查,问女生是否介意自己的丈夫或男朋友在自己面前显露出脆弱的一面。大部分留言的女生都表示,不仅不介意,还把这个看作两个感情深入到某个阶段的表现。但许多留言的男生,都对我第一次发布的调查结果表示怀疑。要在心里迈过那个坎,对男人来说确实是不容易的,委屈的亚当斯、袁世凯在阿比盖尔和英子面前,就像在外受挫的儿子在慈爱的母亲面前一样,这种感觉,我一次也没有体会过。
我上面所说的这种现象,女权主义者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有的会说,男人在一段关系里总是抱着“找妈”的心态,既要求她们能照顾自己的起居饮食,又希望她们能安抚自己的脆弱心灵,再自私也没有了!另一种解读是,在父权制的社会,男人自己也是受害者,他们被要求在任何时候都无坚不摧又刀枪不入。男人害怕在亲密的女人面前表露自己脆弱的一面,是因为许多时候(在他们看来),女人也只是把他们当作“资源的提供者”罢了,一旦他们透露出对资源的控制并不稳固的迹象,女人产生另谋出路的想法也是很自然的。最近知乎上有个帖子,《在中国做男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答主是个女性,从另一个侧面表达的也是类似的意思:中国社会以金钱和权势来衡量男人的成功,男人在对成功的疯狂追求中丧失(或培养不出)内心的柔软和审美的品位,于是,他们面目狰狞,无情无趣,这就是“中国男人为什么这么丑”的根源。
也许我说的这些有点片面,不过它们反映了我对婚姻制度反感的主要原因:不管你自己怎么看,在中国当下,“婚姻”都跟“资源”或者“成功”直接挂钩,跟“相濡以沫”或“灵魂伴侣”倒没什么关系,考虑到有几千万光棍的缺口,现实就更是如此。有一部讲中国光棍的BBC纪录片,里面有一个在北京当厨师的陕西人东民,三十九岁,月入三千,到处寻找成家的机会。从北京公园举着牌子的老头老太,到大型的相亲活动,再到传统的月老服务,他没有一次不是失望而归。然而在同一个中国,却有亿万富豪愿意花上百万找“钻石婚恋”这样的“爱情猎头”公司,就为了拣选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
由于专业(伦理学)的关系,有不少女生都和我说过她们选择对象的要求,其中有一项重叠很高的就是“有房有车”。与此同时,她们也意识到,条件很好的男人一般不着急结婚,男人的年龄在“婚姻市场”里并不是主要的考虑因素,但女人的年龄就一定是。我问过其中的一些,有没有被当成商品来挑选的感觉?有些很豁达,说,他们挑我,我也挑他们啊。另一些感到焦虑,说,男人可以慢慢挑,但女人是逐渐贬值的,挑得越久,自己卖得越贱。遇到好的,就免不了和别的女人打起来。就算打赢了,结婚以后和你抢这个男人的女人还是会陆续出现。男人不仅不会因年龄增长而贬值,也不会因结过婚而贬值。我说,游戏规则如此不公平,为什么你还参与呢?她们问,我有得选吗?
这个游戏规则,对我这样不想被定位为“资源提供者”的人没有任何吸引力;对于大部分参与游戏的女性,它是一种剥削机制;对于所有自愿或不自愿地处于游戏之外的人,它还是压迫性的。中国式的婚姻制度和文化已经变成一种“婚姻帝国主义”,不管你结还是不结,你都无法不受其影响。
许多人还跟我倾诉过被逼婚的烦恼。逼婚的强度,从最弱的“婚姻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到“你都XX岁了,还不结婚”,到“你要是不能在XX岁之前嫁出去,你的人生就完了!”。逼婚的理由,从社会压力、心理健康、职业规划、生育年龄、养儿防老到父母想抱外孙,无所不有。其中最让她们反感的就是,别人的眼光。父母有时可怜巴巴地说,你这样不结婚,亲戚、朋友、邻居都要笑话的,我们出门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去年百合网那个“为了外婆而结婚”的广告触犯众怒,就是因为它打着“孝顺”的旗号来逼婚,掐着未婚人士的良心,却把手伸向他们的钱袋,不得不让人想起古代“卖身葬父”的那种扭曲。
向我抱怨的大部分人,并不是不想结婚,只是不想被赶鸭子上架地找个人结婚,她们抱怨之余,还是对我说,哎,有合适的记得介绍给我啊。我认识的另一些人,是真心不想结婚,他们或者喜欢一个人呆着,或者由于对婚姻制度的不认可,只想恋爱不想结婚。
为了写这篇文章,我把纽约大学社会学教授艾里克·克里南伯格的《单身社会》粗略地看了一遍。在实证的意义上,这本书打破了一个“神话”:这个神话告诉我们,亘古以来,人类身上有一种永不止息的愿望,那就是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从《旧约》中说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所变成,到《会饮篇》的阿里斯托芬讲述圆球人被诸神劈成两半而永生追寻着另一半。在西方的思想谱系中,只有霍布斯和洛克冒天下之大不韪地设想出一个遍布原子化个体的“自然状态”。
根据《单身社会》里的数据,全美有半数以上的成年人是单身,成年人口中有七分之一选择独居生活,独居成为美国最普遍的家庭形式,其比重甚至超过核心家庭。而另一本最近出版的《无缘社会》一书中则提到NHK特别节目录制组的调查,说目前日本有16%的男性和7%的女性终身未婚,预计到2030年,比例将升高至1/3至1/4。中国每年,各种婚恋网站都会联合一些公共机构发布《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全国社会工作婚介行业委员会和易爱网2014年发布的版本,中国30岁以上的未婚男性和27岁以上的未婚女性,数量已经超过1.8亿。
在这些数据背后,是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以及离异人士)所遭受的严重歧视。在美国,歧视经常来自雇主、地产商和住宅协会。《单身社会》里提到一个网页设计师莫莉,她说,在她的公司里,“人们觉得单身的人应该承担更多的工作,也应更努力地工作,如果你说家里有个孩子要照顾,大家都能理解你需要早点下班,或者周末不能加班。”另一位职场女性,雪莉·郎博特,在忍受了长期的“单身歧视”之后,愤然辞职,创建了SingleEdition.com网站,专门为单身人士提供产品、咨询和社区服务。日剧《不结婚》里由天海佑希饰演的女园林设计师,是一位才华卓越的不婚主义者,却被公司以“没有结婚”为由降职,面对这样的不公,她只能叹息道:“是我自己选择不结婚,我不后悔。”在中国,单身歧视不仅来自职场、学校(单身的女博士被嘲笑为“第三种性别”)和国家政策(尤其是最近基于人口老龄化而出台的“全面二胎”,已经有单身者背上“违反国家政策”的指责),而且更多地来自社会观念。如前面所说,除了单身者的父母,老师、同事、领导、朋友、生意伙伴也构成逼婚的压力来源。对于想结婚而尚未结婚的人,这或许还称得上一种“关心”,但对于不婚主义者,这简直就是一种“观念暴力”。在开放二胎前,有不婚的女性去求职被问到,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生孩子,她回答说,自己并不想结婚,但HR坚决不信,依然把她子虚乌有的产假纳入考虑,并最终拒绝了她。对于有结婚计划的女性来说,这只是一种性别歧视,但对于不婚的女性来说,这是一种双重歧视和双重侮辱,不婚女性的女性身份没有得到的平等尊重,其不婚的选择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认真对待。不婚主义者最厌烦的一件事,是每当有人追问自己为什么还没有结婚,终于对其坦白说自己是不婚主义者的时候,对方总要神秘地笑笑,说,你只是还没有遇到那个人而已。我经常毫不客气地反问,你凭什么说我一定会遇到?遇到就不能因为某种原因分开?你就不允许我孤独终生?
作为一种个人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善好生活观念的“不婚主义”,本身不需要任何辩护,即使它要辩护,也不过是说“它不妨碍其他人的生活”;对不婚主义进行限制、歧视、压迫的制度和文化,反而才该提供自我辩护。我这篇文章,并不是要表达“我就不想结婚你们奈我何”,也不是在怂恿所有人不婚,事实上,我不认为所有人都适合不婚,而且由于适合不婚的人会是人类中的少数,所以政府或者社会没有必要宣传结婚的好处。我所说的不婚主义,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宣称,“不婚”不仅是一种个人选择,而且在某种条件下,它也是一种可欲的生活方式;第二个层次认为,“不婚主义者”亮明自己的身份,不仅可以减少社会对不婚者(包括想结婚而未婚的人)的压力和歧视,而且有助于构建公共意义上的“亲密关系多元主义(relationship pluralism)”,来取代普遍流行的“恋爱—结婚”这种单向度的亲密关系。在这两个层次上,它都超越了“我不想结婚”这种倾向性的立场。
要证明这一点,我们不需要依托价值论上的享乐主义(hedonism)。不婚主义不一定要鼓吹“人生无常,享受当下”,也不必然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内在价值”。一个婚姻的信奉者可以是一个享乐主义者,只要它认为婚姻能让他永远幸福快乐;一个不婚主义者也可以是一个非享乐主义者,甚至是一个完善主义者(perfectionist),只要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完善自我。所以,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婚姻对于完善自我来说是否必须?
有一个说法流传甚广:没有试过为人父母,就不会真正成熟。《失恋33天》里说得更加简单粗暴:你连人都没生过,还讲什么人生。就算我们不纠缠“婚姻”和“生孩子”之间的逻辑差异,这些说法也未必有根据,从生物心理学来说,人的大脑的前额皮质层(负责推理及执行控制的区域)在二十五岁左右就发育成熟,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对此不产生任何影响。在伦理学上,定义“成熟”也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存在多少种人生观,就存在多少种“成熟”的方式,每个人在他所走的路上达到“自足(self-sufficient)”的状态——经济上与精神上能自我维持并发展——都可以说是“成熟”。如果我们把“婚姻”看作“两个人认定对方适合在一起生活,并彼此作出承诺”,那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一件非常“意外”和“偶然”的事情,一个人越有经济实力和精神独立性过好一个人生活,他对两个人一起的生活的要求也就越高(或者说,对找个人一起生活的需求也越低)。由于不存在任何力量或机构能够保证这样的人一定能找到符合自己要求的伴侣,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他们随便找一个人过一辈子。
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不仅婚姻不是完善自我之必须,亲密关系甚至也不是:历史上有过众多高僧大德,还有终身无缘爱情的伟人,不会有人认为因为他们没谈过深刻的恋爱,他们的人格就不完善。不过就我个人而言,亲密关系对我的人格完善来说却是有帮助的,就好像我在《论共同生活》里说的,每一段真诚的关系,都能让我更深入地认识自己。我是个情绪很稳定的人,连面部表情都很少有变化。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不会牵动到我的神经,只有在投入一段亲密关系时,我最热烈、最忧伤、最脆弱、最无法预测的一面才会展现出来,有时让自己惊奇,有时又让自己不安,我必须在思辨、交谈、文字中处理我这样的一面和日常那个冷峻的自己的关系,为它们构造一个完整融贯的自我叙事。这就是我完善自我的方式。
当然,肯定有人会问我,难道你不觉得结婚生孩子,能让你更深入地了解自己吗?毕竟,他们和一般的亲密关系相比,意味着要肩负更多的责任。确实如此,但也正因如此,我不敢贸然让一个孩子在这世上出生: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一个好父亲。我甚至不知道我会不会离婚,离婚对一个孩子的伤害是难以估计的。拿一个孩子来作为认识自己的工具,在我这个康德主义者看来,是不道德的。任何时候,人都应该是目的本身。有的人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想提醒他们这里“责任”在哪:生而不养或者养而不教,是不负责任,但是在非儒家信徒看来,不生,不是一种不负责任,因为我们没有必须生的责任。
我写过几篇影评,自己很喜欢,比如写《和莎莫五百天》的《承诺无能者》,写《安妮·霍尔》的《你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你太有文化》,写《她》的《我们没法永远在一起》,还有写《午夜巴塞罗那》的《爱情无政府主义》。我在里面表达的立场,可以用最后一篇的标题——“爱情无政府主义”,也可以用“亲密关系多元主义”来概括:在这个世界上,打动人的、有意义的、能帮助置身其中者完善自我的亲密关系形式,有许多许多种。有的存在魅力的不对等(莎莫),有的存在知识的不对等(安妮·霍尔),有的出现三个人之间(巴塞罗那),有的甚至是发生在人和其他智能主体之间(她)。这里面没有一段最后走向了婚姻,但这不影响它们存在的价值。
在美国高等判决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之后,大陆新儒家有许多人都站出来说,这么判是不对的,要是儒家就不会这么判,儒家默许同性恋的存在,但是不会给予其任何形式的公开肯定。反问这些儒家卫道士为何?总是回答说,社会影响太坏,动摇社会根基。说得好像同性恋可以结婚,就所有人都会跑去做同性恋一样。我也曾经看到对不婚主义相当粗鲁的评价,说你不婚就不婚,也不会有人拿着枪逼着你去结婚,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宣扬不婚呢?会不会“有人拿着枪”逼着不婚主义者结婚,这个我不太敢确定。但是历史上有过“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全面开放二胎,说明这个国家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已经感到担忧。哪一天,计划生育枪头一转,从“强制生一个”到“不准不生”(也就是不准不结婚)和“强制多生”,也不一定是天方夜谭。就算不至于如此,“单身税”这种已经出现在地球上的对单身群体的勒索,恐怕最终难以避免。伸张“单身权”,真的不算小题大做。
保守派大法官的异议里,有一点我很赞同,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以后,“婚姻”的传统定义将要遭受更大程度的挑战,对他们来说这是灾难,对不婚主义者而言,却是福音。尽管争取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人和不婚主义者在对婚姻的意义上有严重的分歧,但是有一点是类似的:他们都没必要隐藏自己的立场;只有在公共领域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才能争取修改“婚姻”的游戏规则。 在这个意义上,他们都是“反婚姻本质主义者”。
有人看过这篇文章后问我,一个人是否可能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但最后又结婚?我说,完全可能。如果不婚主义只是一种“我不结婚,死也不结婚”的呐喊,那未必失之肤浅。前面我提到,我这篇文章里说的“不婚主义”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认为,“不婚”在某种条件下,是一种可欲的生活方式;另一个层次认为,“不婚主义”应该是一种得到公共承认的生活方式。根据第一个层次的说法,一个不婚主义者完全有可能在条件发生变化后认为,婚姻如今更适合他的生活;而在第二个层次上,做一个不婚主义者意味着,不过分美化婚姻,不去否定自己的过往,支持他人不婚的决定,在不婚者遭遇压力和歧视时挺身而出,营造一种对不婚者友善的氛围。一个结了婚的人依然可以是一个不婚主义者,就好像一个男性可以是一个女权主义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