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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关于爱的四种结局 (三):未开言


这些天读了一些旧书。有明清时的笔记,也有小说,千头万绪一时间齐齐在心中翻涌,絮絮叨叨。

又一次读《新乱世佳人》。每一次读,都要用去一个通宵。仰面躺在床上举着书册,两只手只感到纸张的分量越来越重,好像司书小鬼长恩化出人形,坐在了书脊上,压的我手臂酸麻,床头灯烫的要熔化。

这故事在我的胸腔里堵上了一团乱糟糟的棉絮。黄蓓佳最初给这故事起的名字叫做《翠》,之后改成了《新乱世佳人》,用来称呼这个故事,再贴切不过了。“乱世佳人”这名字叫米歇尔的《Gone With The Wind》占了先,想来有些可惜。

小说的篇幅不长,分成春夏秋冬四卷,结构文笔都是上上等,几乎算是黄蓓佳写成人文学最巅峰时期的作品。 故事从第一次国民革命讲到解放初期,一个叫做“海阳”的苏北县城,两户人家,一个非常非常美丽的女人董心碧,她的六个儿女,三个爱人。

时间地点人物,至此交待完毕。

春之卷的文笔最华美。有水晶灯,有鸦片,有蟹,有不刮鳞的鲥鱼,有金线滚边的缎子旗袍,有越剧小班的红姑娘。满眼望去都是姹紫嫣红旖旎风月。这比任何一部硝烟滚滚的京派小说都叫我迷醉,大约是因为我从这故事里能寻找到我家旧照片上那段我无缘亲历的旧派江南富庶人家的生活。春之卷的情节设置的极其老练,宅门里外的机械倾轧,为故事后半段的悲剧作了铺垫。可是这卷文字却缺乏柔韧的质感,叙事生硬,读来心中有些空落落的,像是用香料熏过的檀香珠子,拢在怀里嗅了又嗅,香是香,却不是檀香的本味。直到故事进入夏之卷,董家的男主人济仁过世,随着家道的败落,亲人的失散,黄蓓佳的笔触终于渐入佳境。

第一个高潮来自绮凤娇和克勤偷情的戏码。绮凤娇是个戏子,大房的太太董心碧做主,为男主人济仁娶来作了侧室,克勤是董家三房的少爷。这宅门里乱伦加通奸的桥段被许多作家拿来写,本来不指望能有什么新意。黄蓓佳用笔不多,却写的轻车熟路肉欲蒸腾,绝不虚伪,绝不烂俗。之后日军占领了海阳县,心碧带着五个年幼的孩子逃到乡下避难。长女润玉跟随丈夫一家人也离开了海阳,随即与母亲失去了联系。这个董家最美丽的女儿在颠簸中死于病患。

在乡下的日子占据了整本书大约五分之一的篇幅,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泪中带笑,有爱有恨。心碧遇见了保安团的团长沈沉,沈沉是一个很深情的男人。我记得念中学的时候,第一次读到沈沉死去的情节,鼻子酸酸的很是感动。感动之余也有些不解,他死的太突然。这故事里的许多好人都死的很突然,毫无预兆,直到这人物消失了许久,我才能从忡怔中醒悟过来,噢,原来他早已死了,之后便要叹息良久。

我从前不明白黄蓓佳为什么这么写,后来模模糊糊明白了一些,大约这世上的事本就是如此,“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道理说来既深奥又浅显。黄蓓佳忠诚于这现实。在沈沉死后,二女绮玉和三女思玉分别追随自己的恋人离家出走,投入了不同的党派,在结构上支撑整部小说中最大的矛盾冲突。心碧带着儿子克俭和两个幼年的女儿回到了海阳,守在早已破败的大宅院里,过着贫穷的生活。秋冬两卷,写满了颓唐无奈,以及惊世骇俗的爱情。《新乱世佳人》中最最被人刻骨铭心记住的桥段,必然是四女烟玉的爱和死。

烟玉在日本宪兵队控制的报社工作,窃取一些情报交给两个抗日的姐姐。烟玉爱上一个被日本特务班长佐久间包养青衣男旦明月胜。明月胜无疑是个很美的男人,挂头牌唱《玉堂春》,台上流光溢彩,台下弱风扶柳,他总是走的很慢,背影略带佝偻——

“像是背负了极沉的重物”。

“她把他从眼睛里看到心里,她如痴如醉,如梦如幻,如咽如泣。如果可能,她真想把他就这么含进口中,吞进肚里,永生永世合为一体。”

“烟玉深深地吸一口气。所有在心里搅动得悬浮起来的浑浊之气一点点地沉落下去,化成一片凝滞的肃穆。她耳朵里只响着一个声音:我要死去了,我马上就要死去了。她脸上莫名其妙地升起一朵微笑,眉眼的线条被这微笑胀泡得柔软开来,一根根地竭尽妩媚。”

最终,烟玉自己取代了明月胜成为佐久间的玩物,受着所有人,包括明月胜的侮辱和谩骂,“日本人的娼妓”。她为自己万死不辞的爱深深的感动着,直到吞下河豚的剧毒,与佐久间同归于尽。

这勇敢而孤独的爱让我惊异。世上再没有什么比“孤独”更能吸引我了,这词从喉咙的深处涌出,裹挟着一股冷清的气流。“孤独”这个词语本身就是一个宗教。我虽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就着昏黄的油灯,挑一团油黑的“孤独”炼成的芙蓉膏,烧成吱吱作响的泡儿,吞下去。沉溺于烟雾缭绕的“孤独”之中,使我回到古代去,使我成为圣贤,使我飘飘欲仙。

“爱比死更冷。”法斯宾德如是说。

“大半是废驰的地狱边沿的惨白色小花,当然不会美丽。但这地狱也必须失掉。”鲁迅如是说。

在小说的结尾,黄蓓佳借董家最小的女儿的小玉的口把这关于生和死疑惑说出来。

“你说说,老天既然要让他们早早的死了,为什么又要让他们生出来呢?”

“有时候想想,我真请愿我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们,不认识就不会伤心。”

这绝望的问答瞬间把小说的格调拔高到了讨论生命存在价值的位置,“所为何来?所为何去?”时间跌跌撞撞的向前奔跑着,义无反顾。从向天发问的水鬼屈原一直到我,都是被潮水淘洗的沙砾,一个浪头涌来,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故事的结尾来的依然十分诡异,“这年,心碧也不过整整五十一岁。”就这么一句话,四十年的时光戛然而止,小说也翻到了最末一页。没人知道真正的结尾,或者说所谓结尾,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出生,成长,衰老,死亡,新的生命。如此往复,应合作者跳跃的插叙,宿命的皱巴巴的莫比乌斯带在我手中翻转着,凄怆而荒凉。

我合上书,呜咽着哼着歌。摸黑走到浴室,佝偻着腰坐在马桶上,神态颓然呆滞。这数百年间的纷繁世事,白云苍狗一般,变成胶片在我的脑海中一帧一帧飞快的闪过,与头顶上滋滋作响的日光灯光保持同样的电流频率。我的太阳穴突突跳跃。眼前一花,一只蝴蝶闪过,翅膀忽闪,“我便是那庄周的迷梦。”倏忽间蝴蝶飞过忘川消失不见,又有巨大的毛茸茸的拳头伸过来,砸在我的鼻梁上,四只手指上有褪色的纹身,汗毛像野草一样从青黑色的字母里面拱出来,“F—A—T—E”。

我拼命的揉我涩而酸胀的眼睛,走回房间里,天蒙蒙亮。

有一团黑影,那是岁月横亘着身躯,盘踞在我的床上,瞪着炯炯的眼与我对视。

岁月的眼睛很亮。

(采编:孙梦予;责编:应鹏华)